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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局网站上《关于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人员200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一、对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的人员,2005年住房公积…._北京

您局网站上《关于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人员200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一、对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的人员,200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04年规范后的月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没有看到附件,烦请查找,发至我邮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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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6 热心网友

    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人员的2005年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规范后的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工作津贴+绩效奖金+提租补贴+通讯补贴)÷2004年规范工资月数(4个节日的过节费+十三月工资+2003年人事局核定的督察考核奖)÷12]X8%      其中:市级单位的过节费按照每个节日1000元的标准执行,区县级单位按照经批准的本区县过节费标准计算。      市级单位的十三月工资统一按照规范后的基本工资加职务补贴确定,区县级单位按照本区县人事部门规定的十三月工资标准计算。      市级单位经市人事局核定的2003年的督察考核奖标准按人均2800元和人均2500元两档计算,区县级单位按照本区县人事部门规定的督察考核奖标准计算。      2004年规范工资月数指单位纳入我市规范工资的实际月数,如7月份批准纳入规范,月数为6,10月份批准纳入规范,月数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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