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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去世后,侄子将其安葬,是否享有对其遗产的继承权?

律师,您好!有个关于父母财产继承的问题想咨询您。本来父母决定他们的财产将来给我们姐妹四个平均分配,不过现在我妹的老公要把户口迁到我妹的户口本上,也就是我父母的户口本上,户主是我父亲。因为我妹是农业户口,我妹婿迁过来的话可以由非农业变成农业户口,但是村里和派出所要求我们全家去做个公证,公证书上有一条是其他姐妹放弃另一方落户到我们家的权利,还有妹婿来落户的话就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我父亲觉得这个公证意思就是将来财产都归我妹和妹婿了,我们其他三姐妹就放弃继承权利了。请问您是这样吗?妹婿来落户对我们其他三姐妹的继承有没有影响?另外如果要是拆迁的话,有妹婿在户口本上对我父母的房产赔偿有什么影响?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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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9 热心网友

    你好,你的妹婿并不是你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你父母的遗产。 根据《law1166677.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66677105399475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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