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购房资质 > 如果当时我哥户口在这里能房而面积不够话我夫妻俩单位上可以贴钱给开发公司的,而我哥在20年后的现在要求分房分产产权.而现在单位都没有了.这是谁的错,我怎样做才能使我的利益不受损呢?

如果当时我哥户口在这里能房而面积不够话我夫妻俩单位上可以贴钱给开发公司的,而我哥在20年后的现在要求分房分产产权.而现在单位都没有了.这是谁的错,我怎样做才能使我的利益不受损呢?

在90年按开发公司的政策是按户口在当地拆一还一分房.我家当时有三家户口.按拆迁面积我和弟弟各分一套房.{另一户在别的小区}我哥的户口时不在拆迁房里.所以当时没有分到房,如果当时我哥户口在这里能房而面积不够话我夫妻俩单位上可以贴钱给开发公司的,而我哥在20年后的现在要求分房分产产权.而现在单位都没有了.这是谁的错,我怎样做才能使我的利益不受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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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2 热心网友

    企业拆迁的赔偿标准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企业迁到新的地址,通过与员工协商,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但如果因为搬迁后离原地址太远或者拆迁导致了企业的倒闭,从而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应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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