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过户违约

甲方于2004年,把一套住房卖给了乙方,当时房产证没下来,现房产证于2012年发放下来了。当时已签定了买卖合同,乙方规定产权证在七天之内过户给乙方,甲方想违约能不过户给乙方么?因为买卖合同中有一条:由于甲方不配合乙方未能完成房屋过户,甲方必须向已方退还全部房款及一次性支付违约金18万元。(当时甲方卖给乙方房屋总价18万元,打官司有没有胜诉的把握?)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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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升鸿 经纪人

    违约当然是不可能的。然后 违约金不可能按全额的去赔,最多只能是总房价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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