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买房 > 青岛购房建议 > 我是城阳阳光上城三期的业主,2013年房子,我们小区既有商品房,又有经济适用房,请问整个小区是普通物业管理区域吗?服务合同中也没有几星级服务标准?收费是按几星级收的呢?收费符合政策吗?[青岛]

我是城阳阳光上城三期的业主,2013年房子,我们小区既有商品房,又有经济适用房,请问整个小区是普通物业管理区域吗?服务合同中也没有几星级服务标准?收费是按几星级收的呢?收费符合政策吗?[青岛]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经了解,城阳区阳光上城三期属于《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小区由北京金网络物业服务公司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多层及小高层商品房物业费标准(含电梯运行费)为1.80元平方米月;经济适用房(含电梯运行费)为1.00元平方米月,价格及服务标准按照四星级上浮20%确定,并已经物价部门备案。如果您对小区收费标准存有异议,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问询(电话12358)。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