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房纠纷

我在2011年3月份买的房子当时他们大产权手续不齐全,签合同时里面写此房屋为大产权项目,并且在当年12月底之前交房,但是现在他们房子推迟到2012年8月份交房,并且他们的大产权到现在还没有办下来,请问现在我们可以要求退房吗,我们头年去找他退房他们售楼的人员要求把房子给我们挂在售楼处卖,卖完在退给我们钱,请问这样合理吗?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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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健 经纪人

可以要求退房,你把房子放在她那卖就说明你已经认可购房事实然后委托代卖了,小心他们的圈套。就要求退房就行了。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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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先龙 经纪人

    是的 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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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林海 经纪人

    买房子时应该有购房合同 拿合同去告他们 房子是你花了钱的还没交房 房子应该已经属于你的 他们再挂售就是代卖 同意了就进圈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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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健 经纪人

    可以要求退房,你把房子放在她那卖就说明你已经认可购房事实然后委托代卖了,小心他们的圈套。就要求退房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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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国志 经纪人

    这样可以要求退款,它属于违约,卖完房子,再给钱当然不合法 ,你可以上诉 ,如果没有合同,那就不好弄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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