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资格审核未通过

您好:日前通过某中介与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审核购房人资格后结果是社保间断一个月不满足购房条件,因为事先并不知道因为换工作原单位有一个月社保漏缴,并且中介也没有提醒我们先审核购房资格,现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请问:这种情况下买方属于违约吗?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为总房款的20%,这样的违约责任成立吗?中介是否有事先审核买方购房资格的义务?如果卖方追诉买方违约责任而打官司,买方会胜诉吗?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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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栋 经纪人

    赶紧找人补社保,不然吃亏的还是你。

  • 了解ta 头像
    蔡栋栋 经纪人

    首先应该是中介的工作疏忽,不过这里还要明确,当时中介询问你的社保问题时,你有没有仔细去查询自己的社保问题,是不是想当然的认为自己的社保已经交够,而不知道漏缴一个月,这个也是关键,毕竟开具社保证明的时候是需要你自己去开具的,如果是自己的疏忽的话,那这个责任也有你的一部分,建议和房主沟通一下,毕竟这是不可抗拒因素,谁也没有想到,还有可以找人补交一下,话费很少的,既然想买这个房子,就不要因为这点事情,弄得不愉快,解决事情才是根本,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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