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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冻结的问题

我朋友婚前有一套住房,婚前他给别人担保向银行贷款,后来贷款人跑了,银行申请将我朋友的住房进行财产保全,房产证冻结已经一年多了。我们一直要求将案件转为刑事案件,正在办理当中。请问: 1、两年保全期到了,法院会作何处理? 2、如果我朋友还欠其他人(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的钱,在银行申请房屋保全期间,其他人能否重复申请财产保全? 3、如果房屋解封,我朋友可否以赠予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他妻子?如果两人不离婚,这套房产赠予他妻子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朋友的债权人是否有权利请求法院对该房屋进行保全后拍卖? 4、如果朋友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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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1、保全期到了可能会续封,如果没有续封,下面有轮候查封的也会继续封。 2、其他申请保全的只能轮侯查封。 3、赠与了肯定不是共同财产,是个人财产。 4、如果得不到偿还,会申请法院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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