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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归属如何界定

我家有四人:哥哥、爸爸、爷爷和我。2003年母亲去世后将老房卖掉,用所卖房款10万元另择他地重建新房,新房的土地证及房产证是我的名字(2010年办证),但实际上属四个人共有。2006年我出嫁,哥哥以非平等形式让我手写一字据:他给我4万元,与2005年新建的房产无关。无奈,我用铅笔写下字据,并得4万元。2010年哥哥在家将房子作价45万元卖出(由于房主为我的名字,我出面办结过户手续),同年10月哥哥以45万元另择他地建私房,申报建房手续的人为爸爸。现房已建好,未办理两证。最近爸爸想找个老伴,有结婚意向,尚未登记。我想问以下问题: 1、06年我写的字据“得4万再与房产无关”是否有效?2、我是否有权分配45万元卖房款?现在建成的房子我是否有份?如何分配份额?3、如果爸爸再婚,后妈是否有权参与现在房子的财产分配?期待您的解答,万分感谢!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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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福东 经纪人

    你好小姐.你的问题确实有点复杂.你当年已经把你的那份转让给你哥哥了.所以现在45万的房款跟你是没有关系的.你的后妈完全没有权利分配.建议你们自己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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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钊鹏 经纪人

    1.06年的时候你多大 2.是否有权分配看上一问题 3.于你无关 4.跟第一个有关 5.后妈无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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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志华 经纪人

    字据有效的,45万元房款可以和你哥哥协商,法律上是没有的。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后妈没有财产分配,但是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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