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贷款利率 > 张三的房卖给李四夫妻,因此房含有贷款不便过户(房贷便宜,要过户必须先还清贷款,再申请贷款困难重重)。张三与李四之妻做了公证,房产公证到李四之妻名下,房贷李四夫妻承担。请问,公证时李四未到场,此公证有效吗?此房属于李四夫妻共有吗?

张三的房卖给李四夫妻,因此房含有贷款不便过户(房贷便宜,要过户必须先还清贷款,再申请贷款困难重重)。张三与李四之妻做了公证,房产公证到李四之妻名下,房贷李四夫妻承担。请问,公证时李四未到场,此公证有效吗?此房属于李四夫妻共有吗?

张三的房卖给李四夫妻,因此房含有贷款不便过户(房贷便宜,要过户必须先还清贷款,再申请贷款困难重重)。张三与李四之妻做了公证,房产公证到李四之妻名下,房贷李四夫妻承担。请问,公证时李四未到场,此公证有效吗?此房属于李四夫妻共有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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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哲涛 经纪人

    不可以,公证必须双方都到场,除非对方有关于此项事物的授权公证委托书,办理的结果方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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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项平 经纪人

    这个公证是有效的,李四虽然没有到场,但是该产权以转给李四的妻子,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李四有义务一起偿还贷款。但同时贷款还是张三的名字,银行只看贷款的偿还人。所以李四没有到场没有任何关系。(除非是李四他们重新贷款了,李四没有出现,这份公证书才没有效果) 房子是属于他们共同所有的,因为他们是夫妻,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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