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买房 > 苏州买房风险 > 结婚前丈夫家付首付买了现在的住房,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我家拿的装修费,如果离婚我是否可以分得房子?

结婚前丈夫家付首付买了现在的住房,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我家拿的装修费,如果离婚我是否可以分得房子?

房子的贷款是我们两个人共同来还的。如果离婚房子我分不到,是否能够如数要回当时我家所出的装修费和共同还贷的贷款钱?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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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海青 经纪人

    你好,如果该房产婚前没有特殊约定或公证,婚后你有共同还款,可视为共有。你可分到你应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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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伟忠 经纪人

    婚后共同还贷的,肯定可以分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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