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央产房超标?

二十年前拆迁回迁,房子是爷爷单位的,回迁后父亲和爷爷各一套,后来房改中也已购买,两套房的产权证分别为爷爷和父亲,前年爷爷去世,房子继承到父亲名下,父亲不是爷爷单位,想问一,这种情况算央产房超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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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英惠 经纪人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本次允许上市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所指“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1、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标准: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别、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 2、超标处理准则 :职工购买现住房超标的,能分割退回要分割退回;不能分割退回的,可上浮一个职级(正司级上浮20平方米)。在浮动范围内按超标面积×1560计算,超过浮动范围的按超出部分×4000元计算交给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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