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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房屋租赁合同

同事介绍租了一间房子,后来才知道是经济适用房。 房主说要签房屋借用合同,而不是房屋租赁合同,我想问所谓的“房屋借用合同”,每月付的房租合同中称为“修复房屋之用”,合法吗?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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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洪亮 经纪人

受法律保护,就出租的不同表现形式。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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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亮 经纪人

    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完全属于个人的。房屋借用合同,没听说过,这种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私下出租或者才出售的,所以你们签署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议不要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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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仁 经纪人

    合法是合法一定会受法律保护,但不是租房的哪种,他只是在变相收取他的所得,因为正常的话他要想国家缴纳租赁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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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洪亮 经纪人

    受法律保护,就出租的不同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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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金根 经纪人

    因为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出租的,所以只能这样变相出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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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学文 经纪人

    两个都受法律保护,借用业主不用给国家交税,租赁就要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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