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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怎么就算是享受了哪?

我单位要登记搞集资房了,因为是双职工家庭,双方均是离异后再婚的双职工家庭,我享受过一次集资房,房子判给了对方。她一次也未享受过,领导答复说,因为我和前妻享受过了,所以现在的妻子也被判定是享受过了,这样的解释合理吗?请问相关的规定和解释在那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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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红洋 经纪人

这个不合适吧,最好商量好了在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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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红洋 经纪人

    这个不合适吧,最好商量好了在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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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超 经纪人

    不合适,您可以提供法院判决书证明房子已成前妻的,在和领导谈谈,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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