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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购房时的定金收据后来又加了一个人的名字 是否有效?

本人购房时先交的定金 给的定金收据 那时收据只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后来签合同交全款时临时决定加上了我儿子的名字 合同和购房收据均是我和我儿子的名字 而后开发商把定金收据后面用不同颜色的笔加上了本人儿子的姓名 问下这样会影响该定金收据的效力吗?只是用不同颜色笔加上了本人儿子的姓名 其他的都没改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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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钊 经纪人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的,如果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订立买卖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出卖人违约时,定金需要双倍返还;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价值的20%。
    如果是订金可视为“预付款”,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协商请求卖方退款,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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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晓斌 经纪人

    这个都不影响收据效力的 一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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