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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公房财产分割!紧急!

父亲过世,留下套一室户老公房由我与他的再婚妻共有,我与她无抚养关系,她今年65岁,无其他住处,长期居住在内.我有其他处房屋,我住自己外面的房屋内现在我想处置该房屋,要么拿房子,出一半对价,要么拿一半对价,不拿房子。但是父亲的再婚妻以一室户无法分割,且是她唯一住所,退休收入低,无存款为由要求维持现状,不予以理睬我的合法要求。现了解到,该老妇人的女儿(与前夫所生)名下有一套房子,但该房子没有老妇名字。请问,我可以向法院要求分割房产,要求老妇住到她女儿那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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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湘来 经纪人

    先要确定你的老公房使用权,有没有办理过产权,如果没有产权,有居口的只有居住权,那样你就没有办法分割财产。 如果有产权,那么,老妇人和你都是共有人,你可以要求法院分割财产。可以要求老妇人住到她女儿那里去,因为她女儿有对她有赡养义务。但你要出一对半价。注意:审判实践中 若老人的居住问题解决不了,法院支持你的诉请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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