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打算明年结婚,今年选好一套婚房,他说要买到我的名下,后因我们名下已经有过房产,怕产生二套房费用,他便用他姐的名字办了购房合同,房子是全款买的,现在过户费用又高,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我想通过公证的方式把房子公证到我名下,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益?是不是公正后房子就属于我了?公证后我有没有这套房子的处置权?
采纳答案
是属于你了,公证有一定法律效应!但公证书的年限你要到公证处核实清楚。
只要是公证后就属于你的房子了。
房子只要公证给你的话就任有你处置
委托公证只是拥有对这套房子的处理权,原则上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产权人!
2024-05-31
2024-05-30
2024-05-29
2024-05-28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