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产过户纠纷问题

我在9月份经中介介绍买了套房,付了首付以后才知道对方老公死了,现在要多交一笔20%的个人所得税(受增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所得减去受赠过程中的税金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对方不交,我们的合同是到11月30号付清,可是我们还没过户,这样交不起尾款,对方是否可以告我毁约吗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黎颖初 经纪人

    主要看你买卖合同上面是否有写税费谁去支付的问题,如果上面写的清清楚楚是买方实收,说明这笔费用必须是要你去负责.合同上面规定付款的时间,逾期如果对方追究则视你违约.如果上面税费是各付各税的话则这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你不必担心.其实税费问题最好是双方协商好如何支付以及交易前查清买方情况.

  • 了解ta 头像
    杨令 经纪人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 你到期没发付清如果是对方的过错导致的话 你不算违约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