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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超出合同时间

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是3月31号,1月23签的合同,卖家产证是两个人,另一个人的身份证直到3月12号才给买家,买家3月12号给银行提交的贷款申请,到5月5号贷款申请才批下来。时间超过了约定的过户时间。超过的原因:1是卖家的身份证提供晚了45天。2是买家那边贷款审核拖了25天(银行一般都是30天的审核期吧)。合同中只约定了过户日期,未约定贷款审核下来的日期和放款日期。现在卖家以买家银行审核时间超出约定时间要取消交易。这样的话算哪一方违约。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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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炳奇 经纪人

    只要下家能证明银行贷款材料晚交上去,是因为卖方没有提供身份证的原因,导致没有在合同规定时间过户,可以认定卖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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