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底买房,14年7月第一次发现漏水,后面陆续又修过几次,一直弄不好,15年7月又出现新的漏水点
这种问题在前业主交房给你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漏水,而且现在过去那么长时间了,现在可以判定是房子质量问题,你可以找一下该小区的物业!
这可不能应为您之前交房已经确认过没问题了。。这不属于之前房屋业主的问题!!
这个是房子的质量问题,交房子时已经确认了不会漏水,这不属于前房子业主的问题,如果在合同里有约定说一定期限内发生漏水问题,可以要求赔偿的,可以向前业主要求赔偿,否则的话不能
如果当时交房的时候您没有发现问题,现在要求赔偿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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