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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您好!70年产权就要到了,房子归国家是否有补助?

全部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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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学文 经纪人

    您好,这个应该目前是交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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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振 经纪人

    您好,如果房子国家收回是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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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华帅 经纪人

    房子70年后的归属问题,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70年后,房子真的不再属于你,租房的确要比买房子划算。这样说,并非故弄玄虚,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产权是物权之一种,按理说,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问题是房子不像你的手表一样,放在哪儿都行,它必须建在土地上。与土地比较起来,房子只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因此,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权没了,必然危及房子,不能排除失去房子的可能。这实在很有意思。一方面,法律宣布对公民私人合法财产进行绝对保护。比如说房子,它是公民最重要的个人财产之一。按理说,只要这个房子不倒,我对这个房子就有绝对的权利:占有、使用、支配、处置。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又规定,土地是国有的,土地的最长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哪怕这个房子非常结实,还是要面临何去何从的问题。这里面显然存在着矛盾。有专家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我个人认为,这三种方式都有不尽人意之处。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办法,实质上是加重购房的负担。当下,用来做房地产开发的土地都是开发商从政府那里高价拍来的。消费者化高价不仅买下了房子,还包括房子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权。70年后,房子好好的,又让他们重新再买一次土地使用权。购房者反复掏钱,必有另一个主体反复受益,这种做法是不是太有失厚道?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和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本质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这种方法,总让人感觉难以实现。一个城市,除了公共建筑之外,全是个人建筑,这么大的规模,政府怎么收回?收回时,这些人将上哪儿去住,即使能办到,工作量之大不亚于迁移一个城市,将对社会造成怎样的冲击?举个例子说。我所在城市,居民房占大多数是80到90年代建的,其中居住的人口,少说也有上百万。如果按这个办法实行,10年间要让这上百万的人离开原来的家,重新找住所,社会怎么承受得了?再加上写字楼什么的,政府又哪来这么多资金进行收回?总之,笔者对专家的建议是不敢苟同的。但是,房子七十年后怎么办?这终究是一个问题,必须进行解决。依笔者之见,那就修改一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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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文斌 经纪人

    您好,只是土地的使用时间期限到了,房子还是您本人的,只要交一些税费,一般都会自动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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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石俊 经纪人

    有的,根据你是否继续房子的权力决定,你如果放弃,国家会根据当市场平均价格,给你一定金额,并扣除一定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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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淑芝 经纪人

    您好!产权到了房子使用权还是您的这边国家没有征收地那就缴纳一点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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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春峰 经纪人

    70年产权等70年后不一定会怎么样呢,现在先别操这心了。安心的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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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学文 经纪人

    不需要到时候交点钱给国家就可以继续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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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婷 经纪人

    不用缴纳给国家的,到期的时候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金额一般就是几千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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