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收回房屋

A附条件将房屋赠与B,已过户,A欲撤销赠与收回房屋,可以吗?合同法186条192有抵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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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涛 经纪人

合同法186条和192条没有冲突,即使是已经过户了,B没满足赠予的附加条件,A是可以收回房屋的,但是得再过一次户了。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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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玉合 经纪人

    如果B满足了你的附加条件,已经过户是不能收回的,除非B愿意在过户给你。合同法186和192条是没有抵触的,只是条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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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汝鹏 经纪人

    没有满足条件的,还是可以收回,只是麻烦,又得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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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朋远 经纪人

    可以 通过过户 但是要对方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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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涛 经纪人

    合同法186条和192条没有冲突,即使是已经过户了,B没满足赠予的附加条件,A是可以收回房屋的,但是得再过一次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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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波灵 经纪人

    不可以了!房子已经过户了,就不能再撤销赠与了,除非B自愿肯将房子过户给A,这样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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