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

张三保全了李四的房屋,到了法院拍卖阶段,王五提出执行异议,说07年李四就把房屋卖给了他。法院驳回了他的异议,他又提出了诉诉,现未宣判。法官说要依据合同法来判,请问这种情况依据合同法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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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 经纪人

合适的 我这边有个客户就差不多有何你相识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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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连伟 经纪人

    你说卖给你,你要拿出证据,在看你们的协议是怎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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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光 经纪人

    合适的,法官只要看到王五和李四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可以先处理给王五,等多出来的在处理张三。这是债权人时间先后顺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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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昆 经纪人

    你好! 当然合适,房屋买卖合同,拍卖等都是国家承认的.07年王五买的,如果没有国家承认的合同.很难依法追回损失.而且即使是损失赔偿,也是王五和李四之间的关系.张三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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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俊 经纪人

    合适的 我这边有个客户就差不多有何你相识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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