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贷款利率 > 住房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哪些材料?

全部2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唐军 经纪人

    市公积金:产权证复印件,买房身份证复印件,银行介绍信 省公积金:产权证复印件,买方身份证复印件。

  • 了解ta 头像
    潘金根 经纪人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提取所需材料 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了解ta 头像
    刘军 经纪人

    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缴存证明、房管局查房证明

  • 了解ta 头像
    林映旭 经纪人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可以跟开发商要) 3、公积金账号(跟单位的财务人员咨询) 4、公积金账面余额(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录自己身份证号码并打印),在单位盖章。(有些地方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可询问开发商) 5、银行的工资流水 6、婚姻关系证明 7、户口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有无房产证明

共 23 条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