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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安居房的再上市有哪些规定?_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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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女士。1. 安居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2. 2011年以前购买的安居房,购买年限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产和经济适用房产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客户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3. 2012年以后购买的安居房(主要是安居型商品房),购买年限满10年的,购买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但应当缴纳土地收益并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标准缴纳房产增值收益等价款;4. 在取得完全产权前,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其所购安居房由市主管部门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予以收回;5. 所购安居房不满年限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安居房的,可向房产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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