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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应该归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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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7 热心网友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付款人提供足够的购房付款凭证){例: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异后该房产完全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中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男方父母出资80%房款,女方父母出资20%房款,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异后男方占房产80%,女方占房产20%。) 感谢提问,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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