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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我父亲有一套二房子,于1988年在母亲在世时分得,并交付了一部分房款,母亲于1994年过世,父亲在1996年又付了一部分房款,父亲在1997年再婚,在他们婚后,我们拿到了房产证,该房一直由父亲及继母居住,父亲于今年10月9号去世,10月13号继母说该房已经全部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因为我的父亲在世时,已经把房子到金牛区公证处作了公证,说房子归她一人所有。而且已经把房子过户给了她已经回复我们子女有生母那部分的继承权,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母亲有好多?因为房子当时是房改房,买得很便宜,那现在是按照现在房屋增值部分算还是按照大拿过世购买价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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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勇 经纪人

如果你父亲已经通过公证的方式吧房子转给你的继母,那么和你没有什么关系了,因为这个已经不算是继承遗产了哈。

全部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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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乐 经纪人

    这个房子已经和你没有关系了已经公证给了你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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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勇 经纪人

    做了公证的哈。那就毫无疑问是你继母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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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后婷 经纪人

    g如果全部公证给你的继母的话,你就没有继承权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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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勇 经纪人

    如果你父亲已经通过公证的方式吧房子转给你的继母,那么和你没有什么关系了,因为这个已经不算是继承遗产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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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红琼 经纪人

    你父亲去世之前就做了公证,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已经属于你继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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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波 经纪人

    如果是做了公证的话,基本没什么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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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兵 经纪人

    估计这个房子真的给你没什么关系了,因为您父亲在世时已经用公证的形式给了您继母了,这个是合乎法律程序的,既然房管局能过户说明在手续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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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廷华 经纪人

    如果真的有做公证给你后母的话,那么你们就没得继承权哈!你母亲去世,第一继承人是你父亲,而以后你父亲过世,第一继承人就是你后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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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春钱 经纪人

    像你这种情况是有部分的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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