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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请回答关于男友的房产问题

我和男友今年七月在深圳坪山合伙贷款买了一套86平的新房子, 总价是65万,首付两成13万, 我们两人各出一半, 还有一辆他公司的福利车,总计我共拿出八万块钱, 车主写的是他的名字, 房主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供款人写的是他的名字,现在已经开始供了 现在我们感情破裂,他出于愧疚要把房子过户给我,并由他来供一年,一年后再由我供, 房子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 我想问下,像这种情况,一年后他翻脸了能告我么?跟我要月供的钱或者要跟我分房产?

全部1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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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亮亮 经纪人

    在这种情况下。要到公证处做公证、还要有律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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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军 经纪人

    你可以再律师面前做一个公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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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清 经纪人

    现在做个公证,到一年后,到国土局把名字改成你一个人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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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文建 经纪人

    涉及财产纠纷最好公证一下比较好真是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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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创伟 经纪人

    去做一个公证吧,以免到时候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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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建 经纪人

    做一个律师公证就可以了,口说无凭是不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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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平 经纪人

    先公证了最好以免夜场梦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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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毅喜 经纪人

    婚前共同联名买房,属双方共同拥有财产。感情破裂后,一方可以要求公平分割房产,当然也包括月供部分。转名过户前,可以到公证处做个男方放弃分割房产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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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乔丽 经纪人

    让他做一个公证把房子公正给你,或者就是做赠与给到你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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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为避免产生纠纷,最好做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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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方军 经纪人

    你好,你可以做个公证就可以了,到是过户给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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