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我转让了一个饭馆,收对方18000元,打了收条,没转让合同。现在她去法院起诉了我。我不知道怎么办?

我转让了一个饭馆,收对方18000元,打了收条,没转让合同。现在她去法院起诉了我。我不知道怎么办?

饭馆是我转的,有转让合同,只是我跟这个女的转让的时候没合同,经过双方同意打了个收条。18000包括所有饭馆物品和4个月的转让费,现在都到期了,她起诉了!为什么?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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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忠伟 经纪人

虽然你们没有合同,但是你们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打的收条,并且已经注明了转让的内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您可以胜诉!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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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传彬 经纪人

    如果你转让合同是正规的,收条盖有章,起诉人,没有任何理由让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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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忠伟 经纪人

    虽然你们没有合同,但是你们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打的收条,并且已经注明了转让的内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您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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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汉军 经纪人

    没有什么关系的,她已经是实际的使用人了,所以你就积极应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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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兵 经纪人

    您好,请问她起诉您什么?您有当时的收条吗,不管她起诉您什么,您也应该让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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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洁波 经纪人

    没事的,你已转让成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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