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店铺的纠纷

我租下一间店铺,租赁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至2010年2月14日。签定的合同中有注明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自由转租一次,如房屋拆迁我们可以得到4万元的赔偿等。后又签定一份补充协议注明原合同中的4千一月的房租现改为3750元一月。现在我准备转租与第三方。但遇到的问题是: 一:房东出面干扰,并对第三方说合同期满后要收回店铺,房租要回到4千一月,拆迁他不负责等话来阻挠和影响第三方接受本店铺。 二:房东说第三方在延续使用的合同有效期内没有权利再对店铺进行转租, 请问这样可以么?我能做什么来保护我的权益?合同中有写我可以转租一次,但是我是否也有权认可第三方在不超过2010年2月14日的合同有效期内也可以转让呢?在这个时间段内我是否有这个权利?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胡洁 经纪人

    这个时间段是可以的。你们后来补充协议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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