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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产权证增加配偶姓名的问题

目前已经结婚两年,婚后买了一套价格为65万的房子,其中我和老公拿了25万,婆婆拿了40万。购房选房我不在现场,我只是把银行卡和身份证交给他,他和婆婆去办的。结果房子只写了老公的名字,我问老公为什么,他说不是贷款不必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当时婆婆说是赠予,后来因为一些家庭的琐事,婆婆又要这钱,到目前我们已经还了17万了。前几天吵架离婚,他说离吧,反正也没有婚后财产,那套房子是他妈赠予,跟我们无关。我现在很害怕,我说既然这样我要求给房产证增加我的名字,他说那是他妈给他的东西凭什么写我的名字。然后给我传了份婚后财产协议,说以后AA过,第一条就是那套房子是他妈赠予,跟我不发生关系。而且他现在赚了钱直接就以还钱的名义给他妈了。 目前的现状,我们有三套房子,两套婚前,都是婚后办的产权,一套婚后,都是他的名字,他开的车是我爸给我的,但是没过户,他自己以前的车子卖了,他说那车是他妈拿钱给买的,所以卖车的钱也还给他妈了。如果离婚,我可以拿到什么,还有,婚前财产婚后升值部分,包括婚前的房子么? 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办产权增加配偶姓名应该走什么程序,还有费用是多少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周翔飞 经纪人

    无须增加共有人,婚内购买的房产显然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一半的权利.除非你婆婆拿出付款的凭证,要求参加分割,但房子你也有一部分是属于你的,赠与的情况除非你婆婆先买下这房屋,然后经过公证再赠与给你老公的,但这样更好,只要你没有签署过放弃该财产的继承权就可以要求分割一半的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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