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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在国内拥有的房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现在回国内办理遗公证的问题

香港人在国内拥有的房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现在回国内办理遗嘱公正,他已离婚,其子女判给他的前妻抚养,已十多年没有相见。两间房产都是其三兄弟各占13,一间是结婚前继承的,另一间是结婚后继承的,现在回国办理遗嘱公正,遗嘱受益人写给其他人,但日后当遗嘱受益人要继承房产时,其子女有权拿回房产,请问是不是这样,谢谢。 香港人在国内拥有的房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现在回国内办理遗嘱公正,他已离婚,其子女判给他的前妻抚养,已十多年没有相见。两间房产都是其三兄弟各占13,一间是结婚前继承的,另一间是结婚后继承的,现在回国办理遗嘱公正,遗嘱受益人写给其他人,但日后当遗嘱受益人要继承房产时,其子女有权拿回房产,请问是不是这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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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 经纪人

有遗嘱了还怎么拿回来呢。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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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毅 经纪人

    先生您好您的子女是没权利拿回房子的只要您遗嘱写好具有法律效应您离婚了您的子女是判给了女方你只要出了赡养费到合法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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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鹏 经纪人

    有遗嘱了还怎么拿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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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磊 经纪人

    只要公证遗嘱了,他子女就没有继承权了,以第一份公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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