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承租了一个门面房子,期限三年,装修花了近四十万,现在房子到期出租人要将房子卖出,买房的主人要以原来租金的三陪涨价租给我们,三年前这里很冷清,现在好不容易生意做起来,但房租太高,承受不了。要是我不租,装修费原来的出租方能补偿吗?想咨询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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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你们签合同如果没有说明装修的事的话,你现在到期了他要卖,而买家涨租金是不能要求补偿的。
这个如果当时写合同的时候没有约束好的时候一般都补偿不到
请以三年前签定的合同为准。合同是否有注明到期装修补偿费用的条款。如果没有,出租方有权利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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