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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李某的父母那买了套房(房子属于李某父母购买),合同是跟李某父亲签订,他们是想为李某提前购买婚房

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名字都是李某,买卖合同我是跟李某父亲签订的(其父代李某签),现在合同、房产证、土地证都在我这里。但是土地、房产证都未过户到我名下。我已在新房居住十年,现在李某已结婚,我想把一直延误下来的过户事件给办理了,但是房产局的人说必须要李某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可以。而李某的父母和李某都不同意把这栋房子的所有事情让李某老婆知道。因为李某父母卖房与我们签合同的时候李某还在上大学,还未谈恋爱。 李某单方面签字无效(房产局不给办,说是政策问题,送礼无效。必须要李某老婆来签字),李某一家又不让李某老婆知道这件事,所以问题就僵化在这里了。 请问有律师帮我分析下没?(比如证件如何才能办理?要切合社会实际的。万一李某一家家庭分裂,对我房产是否有影响,我该如何避免?是否需要请公证处公证?公证时需注意些什么问题。李某是否还可将房卖或赠送其他人,对我有如何影响,我该如何避免)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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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律师意见: 一、你们签订的合同属效力待定,需李某本人追认才有效 二、该房属李某婚前财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无需李某夫人出面即可办理。 三、产权以登记为准,现产权归李某所有,故应近快起动诉讼程序解决,以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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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静思 经纪人

    1)时你们签订合同时,应该让李某和他父母做一个房屋委托公证,委托由他父母办理一切相关事宜。这样就不会出现后面这些问题。 2)目前房管局不受理的主要原因是房管局不能确认李某所属的房产是属于共有财产还是单独财产。因为婚姻关系上显示是已婚,所以只要能提供相应证明,即可过户。 3)建议还是过户为好,按照最坏的打算,虽然产权证在你那里,但是没有进行户名变更,李某可以申请产权挂失,重新获证后,再买卖,赠与都可以。那么你的所有资料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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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小琼 经纪人

    照你这样说房子应该是李某的婚前财产啊!跟他老婆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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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秀钦 经纪人

    房子是婚前财产应该一个人就能卖的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了?你是不是没有问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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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尚 经纪人

    不应该啊。照你那么说,这房子是李某的婚前个人财产,跟他老婆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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