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户房屋买卖纠纷

我的儿子有一套定消房的产权,在房子造之前,我们决定把它卖掉,有个朋友正想买房,于是我们达成了协议,他们先给我们三万元定金,等房子造好后,我们交钥匙,他们支付剩余款项,签协议的人是我,但是今年因为儿子要结婚,我们不想卖掉房子了,于是打算退给他们定金,再赔偿一万元给他们,但是他们要求赔偿三万,加上定金就是六万,要是我们不同意他们就上告,房子产权是我儿子的,但是签协议的人是我,而且我们的是定消房,好象不能买卖的,协议上也没有明确我们违约要陪多少,如果打官司的话他们会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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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化明 经纪人

    他们因的几率不大,但如果赢了必须的双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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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宗敏 经纪人

    赢的可能不是很大的。 因为你是签协议的人。 可是你没有买卖这套房子的权利。 如果您孩子当时没有写一份委托您全权处理这套房子的证明。 那您和对方签的协议是无效的。 而且房子是不能买卖的。 而且你们双方的协议是无法生效的。 就算对方赢了的话您这边也只要赔偿对方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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