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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各位专家—房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夫妻离婚,房屋(婚前一方单位所分,已交部分房款)判决由双方共居。办完离异手续后,该房屋因办理产权需补交房款,请问:未按份补交房款的一方还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及产权吗?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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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 热心网友

为交房款的还有居住权,但是没有所有权。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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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翠利 经纪人

    享有居住权和产权的,因为打不分的房产权是你们共同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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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为交房款的还有居住权,但是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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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学武 经纪人

    当然享受房屋居住使用权和产权,因为你只是补交部分房款,大部分房屋产权还是双方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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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芳 经纪人

    离婚后房子判给谁谁付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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