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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宅取暖费要给按门市房算,好郁闷啊,有懂这方面法律的吗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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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超 经纪人

    1,按照规定来说,民宅是禁止从事任何性质的商业行为的; 2,既然临街门面房已将用作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收益行的活动,那么就已经改变了房屋的用途,在该室内活动的人员已经超出了房屋建造时核算的人员标准,也就是说你会比其他同样面积的普通住宅消耗的能源要增加; 3,地方政府及当地的供热部门一般都会对不同性质的房屋进行不同标准的定价。 所以说,既然你已经把房子用作商业用途,那就踏踏实实的按照商业用途的标准来缴费,没什么好委屈的 4,补充一点:供热就是单纯的供热,不要和物业服务扯上关系,什么门坏啊、卫生差啊都不能成为不交供暖费的理由。暖气不热可以要求供热单位对室内进行测温,依据测温数据比对当地的关于供暖期间室内温度的规定相公暖单位提出相应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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