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修建房屋时造成的损失谁负责?
原本楼房有两层,一楼为门市,二楼堆积货物。经政府批准同意后加盖一层楼房!修建前,楼顶前后都有墙体掩覆雨水。修建时,建筑工人将前后掩覆雨水的墙体打掉,并未采取其他的措施来掩覆雨水。之后下雨,雨水沿墙体流入二楼造成二楼货仓内货物受损(2300百元左右损失)。楼房建筑完成后,楼主要求建筑方给合理的赔偿但建筑方回复说前后掩覆雨水的墙体是必须打掉的,以便加盖楼房,下雨他们也没预测到不予赔偿。请问这样的事运用法律应怎样处理?谢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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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哪个主张或者委托打墙的人负责。没有预料到,在法律上来说,一般是用来限制赔偿额的,和确定是不是他们的责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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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谁的责任造成的,我认为是后来建筑方造成的,可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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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哪个主张或者委托打墙的人负责。没有预料到,在法律上来说,一般是用来限制赔偿额的,和确定是不是他们的责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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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这个要找建筑商赔偿。要看你有什么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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