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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过户,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离婚后离婚协议上写明,男方得房子,男方答应两年内女方11万,房子是双方名字,离婚时贷款还没还清,当时答应两年内给清女方钱,但是因为不够只给了一部分,差不多三年才给清,钱没给清时,前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的,现在钱已经给清了,并且钱都是通过律师给的,女方现在不愿意签字,并提出要我多给一万五才来签字,现在我同意给了,她又还是总是找借口不来,请问女方这样我应该怎么办处理?我现在可不可以不给她多要的一万五?注:目前房子贷款我自己已经还清了。。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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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连明 经纪人

建议去咨询下律师,是不是可以谦虚执行,把你前妻的的名字去掉,交易中心是规定房子过户,一定要产权人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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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朋礼 经纪人

    你好,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产权变更给你而不须要对方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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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也找法院申请执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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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连明 经纪人

    建议去咨询下律师,是不是可以谦虚执行,把你前妻的的名字去掉,交易中心是规定房子过户,一定要产权人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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