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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赠与的问题,请大家帮忙解答

男方与前妻离婚两年,离婚判决书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也付了相应的赔偿,并每个月付孩子300元的抚养费,现男方再婚并育有一孩,前妻却借故以孩子的名义打扰男方的生活,并要求将抚养权转移给男方,为了再婚生活有保障,请问男方可以将现有房屋赠与刚出生的孩子吗?(现房产权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前妻的孩子抚养权转移给男方了还可以将房屋赠与后来所生的孩子吗?抚养权在女方的话,前妻所生的孩子以后是否有继承男方财产的权利?现在男方想将孩子接回来,孩子又敌视我,我又是外地嫁过来的,亲人不在身边,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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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峻铭 经纪人

    我认为可以赠予的,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 男方与前妻所生的孩子,以后有继承权的,但通常情况下,归前妻抚养的孩子很少要求继承权。 你最要紧的,是处理好与男方的关系,你们两人之间不要有嫌隙。让他明白,你所做的任何事(包括受孩子的气)都是为了他、为了你们的家庭,相信他会顾及你的感受的。前妻的孩子敌视你是很正常的,如果孩子不太大,还有扭转的可能。你最好不要直接跟孩子起冲突,不方便管的话让男方出面。 希望能帮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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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秋岭 经纪人

    这个在离婚以后,以后已经判给女方,房产不用再做曾送了,现婚和前面离婚已经面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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