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和二套的认定,加名和去名手续。
我的情况:本人现住的房子是未成年父母购置,房产证上4人(母亲、姐、姐夫、我)。去年5月份购置我首套期房,房款到位后已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房屋登记费(这个费用说明我名下已有房了?)期房产证今年8月份交房后办理。 变数:姐把自己房子出售想购置大房,故要把父母房下产权名去掉减少购置新房的税收。 问题:1.现在产证去名只能交易去名?2.父母购置房产证去掉姐、姐夫名。留我和母亲名,这时现住房算我首套房还是8月份期房算我首套房?3.如果这时已办理现住房证上只留母亲名(上家下家已审税等待缴纳新房证税)如何终止?重新办理房证上我和母亲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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