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贷款 > 青岛过户更名 > 我姥姥姥爷有套房子,原来是单位分的,后来拆迁重建之后房产证迟迟没办,姥爷去世了,姥姥想办房产证。

我姥姥姥爷有套房子,原来是单位分的,后来拆迁重建之后房产证迟迟没办,姥爷去世了,姥姥想办房产证。

现在姥姥要办房产证,把名字写成姥姥的,但是大舅(姥姥和姥爷的儿子)不同意,我妈同意了(姥姥和姥爷的子女就我大舅和我妈两个人),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不经过我大舅同意直接办理房产证并写成我姥姥的名字吗?如果不可以,应该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这件事?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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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晨辉 经纪人

    产权人去世的这种情况,其子女和配偶都有继承的权力,你们可以去公证处做一个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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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德龙 经纪人

    1楼说的不对既然是继承那么您姥姥您的母亲您的大舅都是属于继承人房子是共有的全产一方不同意是没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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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淑龙 经纪人

    配偶是第一继承人,然后再是子女,姥爷去世后,第一继承人自然而然是姥姥,所以大舅不同意起不到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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