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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二十余平米露台,装修时咨询开发商后,修鱼池和花台。后楼下发生渗水,经检查,系沉降造成渗水。谁之责

一年前隔壁楼层反映漏水,经检查,由于本单元和隔壁单元系独立建造而起,从外观看系一幢独立楼房,由于沉降造成两个单元之间裂缝30毫米左右,物管检查后承认系房屋质量造成,前后三次由物管自行处理,但都做得不彻底。本月隔壁住户又反映漏水,经专业人士检查后,要求将我之前修的鱼池和花台打掉,才能彻底处理。请问所发生费用及前期所修鱼池和花台的费用由谁承担? (注:1、本小区还在开发中,物管系开发商所请。2、修鱼池和花台前曾经咨询开发商和物管可否修,答:只要不破坏防水层,可修。3、未告知该处有沉降缝。4、现打开鱼池和花台后,鱼池未漏水,花台和隔壁连接处有较大缝隙,造成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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