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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家公司签了委托租赁合同,代理公司定期打租金给我。因家里要用房,希望将房收回。

已确认过目前房屋空置,正在招租,除违约金,代理公司还让我陪他几个月空置期的损失。这合理吗?协议中签的提前解约需要赔一个月违约金,以及其他损失。房子请他代理时给了两个月的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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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彬 经纪人

您好,不合理,按合同协议赔付违约金就好了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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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占恒 经纪人

    不合理的,按你们的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就行了。多的一分也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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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建飞 经纪人

    不需要的,您只要赔偿一个月的违约金就可以了,空置期是他们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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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洋 经纪人

    按照公司签了的委托上面来赔偿,至于什么空置期的损失是胡扯的,只有违约金赔偿!现在很多小公司都会这样做,希望您以后要找就找一个大的知名度的房产公司.信誉比较好!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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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磊磊 经纪人

    不必顾忌太多,按合同办事,白纸黑字,要不然签合同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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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瑞彬 经纪人

    您好,不合理,按合同协议赔付违约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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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华静 经纪人

    您好这个很简单只要按照合同办事就可以的其实现在都没有这样操作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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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季军 经纪人

    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主要是要看你们的合约是如何定的,对提前收房有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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