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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男友共同买的婚房,房产证上他却坚持只写自己的名字

我和男友平时关系不错,因为准备结婚,我们几个月前按揭贷款买了一套住房,一共28万,首付他出了10万,我出了3万,其余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 一个月前我们登了记,我想把我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我是这样想的,首付虽然我付得少,但房子总起来说也是我们共同支付的,我也应有房子的产权,(房子是两个人的房子,家是两个人的家)。 我跟他提起这件事,他很生气,说我想分他的财产,说刚登记就想离婚的事了,我觉得真好笑,现在婚姻法的规定,他这样无疑想把房子变为他的私有财产,怕以后万一离婚,它可以拥有房子,我现在也算是他的合法妻子,如果不是要跟她过一辈子,难道为了离婚和分他的财产吗?我感觉这样我始终没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而是住在他的房子里, 他如果变心,房子他使用他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我也无法证明我跟他一块还的,即使我不跟他一块还,我的收入也会投入日常开销,也算曲线还款, 他平时就大男子主义,我在这个家太没有地位了,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样过,缺乏安全感 我也想能不能就这样算了,但左想又想还是应该争取自己的权利,我现在很困惑,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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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在买房的过程中你支付了部分款项,有权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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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志明 经纪人

    新婚姻法规定只要结婚满一年,不管产证上不上你的名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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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我认为你应该把钱要回来,和他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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