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买房风险 > 父母离婚把房子过户给了儿子,二婚后这房子是否是三方共同财产?

父母离婚把房子过户给了儿子,二婚后这房子是否是三方共同财产?

高三时父母离婚把房子过户给了我,过户时我还没满18岁,房产证上只有我名字,但写了监护人我爸的名字,因为我判给了爸爸赡养。 毕业时爸爸又找个女人结婚,一年之后他们叫我卖房子,不卖的话,这房子是否有他们的份,还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我强烈要求不卖房子,爸说不卖房子就不供我读大学,当时我已满18岁。 过了1个月,爸把房子便宜卖给了一个熟人,熟人给了他一部分钱。由于高三时父母把房子过户给了我,下次过户要5年之后,所以房产证上现在还说我的名字,但爸已经收了十几二十万元。 现在这房子被买方租出去了,我想要回这房子(以前是我和爷爷住的房子,现在爷爷在外面租房子住),需要什么流程?还是需要打官司?打官司他们是否有权分房子?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谢凤艳 经纪人

    名字是你的,现在你满18岁了,你爸爸没有权利处理你的房子,这个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师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