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新政,导致二手房不能贷款,合同能自动解除吗?
今年4月我在燕郊买了一套次新房,交了总房款的40%,14万作为定金,后与卖方、中介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承诺在卖方拿到房本后及时过户。合同签完后,我便装修好房屋,并将其出租,但因卖方在10月底才拿到房本,刚巧10月初燕郊新政出台,规定不是燕郊户口或不能提供在燕郊工作一年完税证明的,银行不予放贷,合同签订时,在合同的终止和解约一条里,有一条约定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我想请问高人,政府出台新政,是不是不可抗力,致使我不能得到银行贷款,如果我要终止合同,能不能全额退回14万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