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我是房客,与房主立约两年,现在我只住快满一年,我不想住了,我想搬走,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或什么承担吗?

我是房客,与房主立约两年,现在我只住快满一年,我不想住了,我想搬走,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或什么承担吗?

我是房客,与房主立约两年,现在我只住快满一年,我不想住了,我想搬走,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或什么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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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涛 经纪人

按合同办理,如果违约,就付违约金。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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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宇 经纪人

    您承担就是要交给业主的违约金违约金基本上就是一个月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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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培钢 经纪人

    建议您和房主协商一下,协商好了双方都没问题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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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我是爱房网编辑,一般来说在签租房合同的时候,都会事先规定好如果不住要提前一个月或者半个月提出来,这样就可以了,不用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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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涛 经纪人

    按合同办理,如果违约,就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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