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网 > 济南房产问答 > 济南买房 > 济南房价行情 >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逾期付款,期间房产升值,升值的利益归谁?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逾期付款,期间房产升值,升值的利益归谁?

因买方是银行按揭贷款付款,在买方付首付款给我在银行的账户作资金监管后,买方告知我余款银行必须要求先过户才办理贷款和办理首付款解冻,我没办法在没有收到余款就提前将房屋过户给买方了,但是过户前在银行已确认买方的贷款已批准,但是直到合同约定期限都还没付款,这该怎么分清责任和权利以及利益呢?我现在要求:买方支付违约利息、违约金和期间房产升值的利益给我,这样可以吗?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颜佩佩 经纪人

    已经签了合同了。过户了没?没过户的话协商吧过户了的话就是客户享有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