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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老公给我40万买房,房子写了父亲名字,离婚时这40万老公能要回吗?

婚前老公汇款给我40万买房,我父亲又出了大部分钱,房子写父亲名字,结婚3年,因工作不在同一地点,分居两地,两个月见一次,一次同居半个月。现在要离婚,这婚前给的40万,老公有权利要回吗,婚前还给过几次钱,大约20万左右,他想一起要回,请问能要回吗?另外我们分居两地算未同居吗?如果算未同居彩礼钱是否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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